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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北京积水潭医院招聘人员公告(2名)
发布时间:2017-08-02 08:46:50

北京积水潭医院是一所以骨科、烧伤为重点学科,内、外、妇、儿等科室并驾齐驱的市属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北京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和清华大学教学医院。医院设有北京市创伤骨科研究所,是北京市创伤烧伤抢救中心,北京市骨科疾病研究治疗中心,全国计算机辅助外科学会和计算机辅助外科研究和应用中心。医院设新街口和回龙观两个院区,现有职工2973人,床位1500张。先后被评为首都文明单位、十佳医院和人民满意医院。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规定,结合我院工作,现将我院公开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医学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思想道德品质优良;
  4、北京市户口。
  二、招聘岗位

科室岗位专业学历要求人数岗位级别岗位要求
妇产科医师妇产科学博士研究生1专业十级年龄在45岁以下;主治医师职称,现在北京三级医院从事妇产科工作五年以上。
呼吸科(肺功能室)技师临床医学、护理及其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1专业十二级年龄35以下;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具有三级甲等医院呼吸科、肺功能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考试
  1、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心理测试、体检和公示
  心理测试是以答题问卷形式进行测试。体检标准以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为基础适当增加必要项目。以上两项均合格者做为拟聘用人选。招聘主管单位将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需说明事项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必须按照要求请将个人纸质版简历投递到或邮寄到医院人事处,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简历请勿投递。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 北京积水潭医院 人事处  
  邮 编:100035
  2、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
  3、简历投递截止日期:2017年8月25日
  联系电话:010-58516722、010-58516730   
  联系人:马老师、丁老师

                           北京积水潭医院
                              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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