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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绥宁县卫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医务人员公告(34名)
发布时间:2017-07-31 10:54:27

根椐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34名,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职位要求(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2017年绥宁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与计划一览表》中相应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日至4日

2、报名地点: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半身照3张报名。本次招聘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现场报名。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报考者于2017年8月17日持身份证原件、报考发票到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5、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并在报名时作承诺签字。

6、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数。个别特殊专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是否开考,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公示。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卫计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8月18日上午 9:00─11:00。

2、技能测试(面试)

技能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如最后有多名折算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技能测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为1:1比例的,则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技能测试入围名单将在绥宁县人社网上公布,技能测试时间为2017年9月7日。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的合成: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对象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由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后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此次招聘体检、政审不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标准》,根据拟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写出考察意见。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绥宁县人社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举报电话:7611690(县监察局)。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其中报考乡镇卫生院7、8、9、10岗位的,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自主选择乡镇卫生院,报绥宁县卫计局党委研究决定。然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各用人单位要及时将聘用人员首次聘用登记表和体检表装入聘用人员人事档案,以便备查。聘用人员在聘用后3年内不予调动。尚未取得资格证的考生在毕业后两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

五、纪律要求

1、要求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2、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绥宁县纪检会及招聘单位主管局的监察部门将一同参与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


2017年绥宁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与计划一览表.xls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绥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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