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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西三江县乡镇卫生院招聘简章(49名)
发布时间:2017-07-31 09:09:24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议案的实施方案》(柳政发〔2015〕34号)文件精神,我县决定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对象和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以岗位表为准);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常住户口为三江县的报考人员,年满18周岁至40周岁(1976年7月24日至1999年7月24日期间出生)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或2017年7月24日前聘用在三江县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人员(在聘人员不限户籍)。

3.报考免笔试岗位考生必须获得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家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或取得国家护士执业资格人员,或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17年未毕业在校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 报考医师岗位,符合国卫医发[2014]11号文件规定的以下学历、专业的人员:

(1)高职(专科)学历:① 2014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初中起点5年制临床医学类专业(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等)毕业生;②200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含初中起点5年制专科层次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③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毕业生。

(2)中职(中专)学历:①2011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除农村医学专业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②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社区医学、预防医学、妇幼卫生、医学影像诊断、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③2007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

(3)成人教育学历:毕业证为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的,其全日制学历符合国卫医发[2014]11号文件规定的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的应聘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学历、户籍、工作经历、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7年7月2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要求

1.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通过公开招聘(含免笔试招聘)渠道获聘的人员在我县乡镇卫生院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3.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二、招聘方式

(一)公开考试,是通过笔试和面试进行的招聘方式。

(二)免笔试招聘,是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的招聘方式,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8:00-7月28日18:00

(二)报名地点:三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三江县古宜镇悦江大道江岸丽苑1号楼旁),电话:8614563。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依据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持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得方式见附件5)、职称证(或职称考试通过分数条和分数合格线划定文件等)、户口簿(家庭地址和本人信息页)、在聘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底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报名。

四、笔试

2017年三江县乡镇卫生院公开考试笔试的命题和阅卷,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人力资源保障局共同负责。

(一)笔试内容。本次笔试实施分类考试,笔试科目为《专业技能测验》, 笔试类别分为医学综合类、行政管理类和会计类。

(二)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9月8日8:00-18:00(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县卫计局人事股领取)

(三)笔试时间:2017年9月9日(星期六)

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四)笔试分数合格线:不划取最低录取分数线,按岗位考试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择优进入面试。

1. 医学综合类笔试满分为150分。

2. 行政管理类、会计类的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

(一)公开考试:

1.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7年9月13日前)。在县卫计局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发布。

2.面试入围人选递补。2017年9月22日前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需向县卫计局人事股递交放弃申请。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由主管部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主管部门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3.面试的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

(二)免笔试招聘: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

(三)发布面试公告:2017年9月25日

在柳州人才网(http://www.lzrc.com.cn/)、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发布。

(四)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10月13日8:00-18:00(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县卫计局人事股领取)

(五)组织面试:2017年10月14日(星期六)

1.面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委办监督、指导,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报考人员宣布,并于10月16日公布在三江县卫计局公告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2.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考官按报考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3.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面试资格确认书,经组织面试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4.成立面试考官组。面试考官组人员由相关单位领导以及三江县医疗卫生专家组组成。结构化面试考官为7人,在面试当天从面试考官成员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员的比例不得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五、考核

(一)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时,以职称高的确定人选;成绩、职称都相同时,以学历高的确定人选。免笔试招聘的人员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成绩相同时,以职称高的确定人选;成绩、职称都相同时,以学历高的确定人选;成绩、职称、学历都相同的,以在聘或聘用时间长短来确定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三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用人单位盖章和考核小组成员签名。

(三)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结果在招聘单位公告栏公示。

(四)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工作原则上在2017年11月1日前完成。

六、体检

体检工作原则上在2017年11月10日前完成。

(一)体检工作由三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到具备二级甲等资质的医院进行。

(二)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三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

七、人员聘用

(一)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三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实行公示制度,拟聘用人员名单一律在柳州人才网(http://www.lzrc.com.cn/)、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发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使用乡镇医改编制(财政差额事业编制),按用编人员管理,享受财政核拨的相关经费待遇。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招考题目的;

4.招聘单位的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柳州人才网(http://www.lzrc.com.cn/)和卫计局、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简章由三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解释。

(三)报考咨询电话:(0772)8614563

监督电话:(0772)8612156(县纪委)

(0772)8612210(县卫计局)

附件

1.三江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公开考试)

2.三江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免笔试)

3.三江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表(公开考试)

4.三江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表(免笔试)

5.三江县乡镇卫生院学历备案表打印步骤

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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