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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石狮市医院招聘编外公告(8名)
发布时间:2017-07-13 16:13:52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若干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气质佳,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亲和力;

3、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能服从工作岗位在特殊情况下的调配和安排。

二、招聘职位及具体条件

岗位:A、五官科医生1名: ①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③临床医学专业;④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⑤同等条件下,男性优先。

B体检科超声医生1名:①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③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影像学专业;④同等条件下,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优先,有超声工作经验优先。

C、儿科医生2名: ①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③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学专业;④取得执业医师资格;⑤能独立值班。

D心电图医生1名:①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③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学影像学;④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E、康复科技师3名:①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③康复治疗技师专业;④同等条件下,取得《康复治疗士》及以上资格证书者优先,有神经康复、骨伤康复从业经验者优先,男性优先。

三、招聘办法

㈠、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2017年7月18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石狮市医院行政楼5楼院务部。

3、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1寸彩照、《石狮市医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等。

㈡、考试

采取面试考试方式,考试总分100分,录取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不予录用。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关注本网站公告。

㈢、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考试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招聘岗位拟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录用。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等有关规定执行。

㈣、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考生在校或在原单位各方面的表现及遵纪守法、计生、综治等情况。

㈤、聘用: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决定拟聘用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㈠、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㈡、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考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㈢、未尽事宜由石狮市医院负责解释说明。

五、联系方式

地址:石狮市医院行政楼5楼院务部

电话:0595-83066770

联系人:黄老师

附件

石狮市医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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