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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公告(69名)
发布时间:2017-05-31 09:34:06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局决定面向2017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市直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简介

地理区位:珠海区位优越,濒临南海,东与香港水路相距36海里,南与澳门陆地相连,在建的港珠澳大桥2016年竣工后,珠海将成为内地唯一与香港、澳门同时陆路相连的城市。珠海市是我国重要的口岸城市。

人居环境:珠海山水相间,陆岛相望,大海就在市中心,是全国唯一以整体城市景观入选“全国旅游胜地四十佳”的城市。人居环境一流,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中国和谐名城”称号和联合国人居中心颁发的“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2015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连续两年被评为中国宜居城市第一名。是珠三角城市中海洋面积最大、岛屿最多、海岸线最长的城市。

气候条件:珠海市气候宜人,冬夏季风交替明显,终年气温较高,偶有阵寒,年、日温差小,属南亚热带与热带过度型海洋性气候。全市太阳能丰富,热量充足,2015年日照时数1987.3小时,降雨量1719.5毫米,平均气温23.9摄氏度。

二、招聘单位简介

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等5个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单位,除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余均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市卫计局)网站(www.zhhealth.gov.cn)进一步了解。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应专业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2015、2016年暂缓就业毕业生和珠海生源2015、2016年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生除外),及国(境)外2015、2016年已毕业的留学归国人员。

四、招聘岗位、人数、应聘条件及酬薪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面向2017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附件2)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具体程序及方法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或邮寄材料报名方式。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考试的时间及地点

3.报名材料(请考生按以下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1张备用);③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岗位条件所需的其它佐证材料;④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还须提交以下材料: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学生证;2015和2016届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协议或其它同等效用的证明;珠海生源2015、2016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珠海市教育部门出具的珠海生源参加高考证明材料;2015、2016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材料,考生报名时提交一份复印件(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

现场报名人员,于现场查验报名材料原件,并确认考试资格;邮寄材料报名人员,根据考生邮寄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于2017 年6月19日在“市卫计局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通知考生。初审通过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验核。审查时间及地点:2017 年 6 月22日(8:30-12:00,14:30-16:30)(珠海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

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事项,将于6月23日23:00时前在珠海市卫计局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通知考生。

5.其他事项: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时,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招聘研究生学历的岗位,及招聘病理学、精神病、妇产科(含妇科、产科)、儿科、助产等5类紧缺专业的岗位不受此开考比例限制。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加实践技能测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1.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包括公共题和专业题,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考生中,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实践技能测试人员。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方案设定的比例时,面试实际合格人员全部参加实践技能测试。

参加实践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及测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卫计局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2.实践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实临床情景设计的测试方法或实地操作的形式,主要测评考生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实践技能测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实践技能测试结束后,计算实践技能测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依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及《资格复查通知》等事项,将于测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卫计局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三)资格复查

体检及考察对象,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所缺名额可在该岗位实践技能测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拟递补人员总成绩同分的,取实践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递补人员。

资格复查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复查通知》。

通过资格复查人员名单,将于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卫计局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整个招聘工作结束后,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统一对各考点初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实践技能测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卫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的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8902,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851。

(二)被聘用者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3个月内完成报到手续。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2.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5.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附件下载:1-4.zip

1.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面向2017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表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

3.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4.报名、考试的时间及地点

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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