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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黄冈市浠水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7名)
发布时间:2017-05-31 09:06:23

为满足县人民医院用人需求,促进浠水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县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名额(7名)

招聘岗位、专业、名额及相关条件,见《2017年浠水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附后)。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浠水县人民医院网(http://www.xsrmyy.com/)和浠水县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 5月31日至6月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期间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大道566号,县二小路口)。

4、报名费用:按照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00元。

5、报名要求: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和《浠水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考生可在网上下载)报名;其中属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证明(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7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证书。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相关部门负责,凡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开考比例界定

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统一闭卷考试。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2)笔试内容: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

(3)准考证领取时间:6月26日—6月30日,领取地点: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4)笔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笔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为1:3,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和浠水县人民医院网进行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

(2)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若考试综合成绩末位的考生分数并列,则录取笔试成绩较高者。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人民医院负责,考察中对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书的考生,取消资格。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考核合格人员集中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和浠水县人民医院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的,取消录取资格。因取消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后,公示对象主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县人民医院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浠水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0713-4232189

监督举报电话:0713-4101818

附件:

1、2017年浠水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xls

2、浠水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浠水县人民医院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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