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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麻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50名)
发布时间:2017-05-26 15:27:49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深入实施“我选湖北·梦圆黄冈”计划,满足麻城市人民医院用人需求,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见附件(2017年度麻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数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未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考工作主管部门)、麻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开监督。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日—6月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麻城市人事考试院(金桥大道208号,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证件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高校出具的为应届毕业生身份且能按时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2017年度麻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除本人签字手写外,其余内容均应打印)一式2份,并提交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与报名表上粘贴的照片同底),报名时交纳笔试费50元。

网上报名人员,登录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2017年度麻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信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1134315468@qq.com,同时提交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纸质照片(3张,照片要求同上)须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交到麻城市人事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查,并交纳报名费50元(网报人员领证时因现场资格审查不符条件未能领到准考证参考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试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联系。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麻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麻城市人民医院共同负责。

笔试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开考比例。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少数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申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5、领取准考证:6月6日起考生自行登录麻城市人社局网站查询符合笔试资格考生名单,并于2017年6月1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凭身份证到麻城市人事考试院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期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1、笔试。

按照专业技术岗位,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截止2017年7月31日,“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考,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可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并计入笔试成绩折算。“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时须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加分证明材料,如果发现填报不实,取消加分奖励。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少数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申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初步人选确定后,将在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资格复审和面试公告,考生须在笔试结束后随时关注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关于本次招考的相关公告和信息。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报名条件及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学历学位及执业资格等证明原件,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并交纳面试费50元。

面试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出具书面声明备查,直接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未出具书面声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而又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

(4)发布面试公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无法形成竞争时,实行最低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面试总成绩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

(5)面试成绩的计算。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分)×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遇特殊情况,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对象。若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考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合格人员集中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相应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初次就业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十二个月;非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六个月。

七、纪律与监督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有效监督,成立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组,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八、未尽事宜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并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18972702966    举报电话::13508654471

附件:

1:2017年度麻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docx

2:麻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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