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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郴州永兴县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卫生类140名)
发布时间:2017-05-26 15:03:4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永兴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综合类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7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医疗卫生类、综合类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共171名,其中招聘医疗卫生类140名、综合类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1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执业资格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5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76年6月5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同时必须具备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专业要求见附件《2017永兴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综合类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4)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为2017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2017年永兴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综合类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年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9.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综合类岗位的报名地点设在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政府院内县委综合楼三楼人社局办公室,报考卫生类岗位的报名地点设在湖南省永兴县卫计局办公楼二楼人事股。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8时至6月12日18时(节假日休息)。

3.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招聘考试考务费每人90元。

4.领取准考证。7月1日领取准考证。报考综合类岗位的人员到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政府院内县委综合楼三楼人社局办公室领取,报考医疗卫生类岗位的人员到湖南省永兴县卫计局办公楼二楼人事股领取。领取准考证截止时间为7月1日18:00时。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填写好《2017年永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提供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永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和永兴县卫计局人事股。

(3)报考人员在选择考试科目时一定要选择《计划岗位信息表》上与招聘岗位对应的考试科目。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招聘计划,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5)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6 月15在指定的官方网站予以公布(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 6 月16日上午 8:30-12:00,下午15:00-18:00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6月 19 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照4张等资料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县人社局和县卫计局明确专人负责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并确定。报考人员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

1.笔试的组织: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医疗、医技类岗位考《医学基础知识》,护理类岗位考《护理基础知识》,综合类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2017年7月2日(星期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120分钟。

4.笔试地点:待定(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7 月中上旬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予以公布。

(四)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分综合类、卫生类两类分别组织,其中综合类由县人社局组织,卫生类由县卫计局组织,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按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的最后一位出现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试范围,若笔试入围对象放弃参加面试,则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报考医疗卫生类岗位的面试采取口述操作的方式进行。报考综合类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专业技术类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技术操作能力。

5.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卫计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如前述体检内容中没有吸毒史、艾滋病项目检查内容,则增加吸毒史及艾滋病检查内容。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交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卫计局和相关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面试后,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予以递补一次。

(七)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办法

报考乡镇(中心)卫生院(含矿区医院、县精神病医院)岗位的考生由县卫计局提前公布具体招聘单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资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聘用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5.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的人员(从拟录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如实向招聘机关报告,并终止在我县参加考试的行为。对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7、2018年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两种心理准备,对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将追究举报人责任,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报考。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招聘单位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一)考务咨询:0735-5522913、5529079

(二)政策咨询: 0735-5529079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县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咨询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乡镇综合类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咨询由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医疗卫生类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咨询县卫计局及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永兴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综合类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

2、《2017永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诚信考试承诺书》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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