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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45名)
发布时间:2017-05-24 08:55:20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及时补充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5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靖江市第二人民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23日至1999年5月28日期间出生);救护车驾驶员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

⒋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2015至2017年毕业的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报考条件的医药卫生相关专业毕业生;

2.2014年及以前的医药卫生相关专业毕业生,须取得执业(助理以上)资格或技术职称。

3.各岗位的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在《靖江日报》、靖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自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8日

上午8:30-10:30,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室(江苏省靖江市江平路城西桥南首一号)。联系电话:0523-84506999。

1.现场报名须提供下列资料:

(1)《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现场报名时领取并填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7年毕业的医药卫生专业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已使用,须在进入体检程序前提供录用方同意报考的证明)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成教类需提供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2016年及以前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014年及以前临床医学专业(含精神医学)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5)其他专业考生提交资料参照卫生类别考生。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招聘岗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98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有关证明材料予以减免)。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考试或聘用等资格。

(3)报考人员于2016年6月2日(上午8:30-10:30,下午2:30-4:30)凭本人身份证到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卫技专业人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综合成绩计算: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如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发放体检通知单。

体检前,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已有工作单位(报到证已使用)的其他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或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在该专业类别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为2017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以供校验,如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将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本公告由靖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4506999(市第二人民医院)

0523-89180508(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监督举报电话:0523-84509803(市二院监察室)

0523-89180311(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委)。

附件下载:

2017年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编外人员岗位表.docx

靖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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