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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乐山市第二中医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4人)
发布时间:2017-04-07 14:50:34

乐山市第二中医医院(乐山市市中区中医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健康体检、康复为一体的由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是全市中区中医药医、教、研龙头单位。现因医院业务发展和今年创建三级乙等医院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乐山市第二中医医院(乐山市市中区中医医院)2017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相关岗位资格条件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具体见附件1。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乐山市第二中医医院(乐山市市中区中医医院)2017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年龄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三、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7年4月6日至4月24日17:30止。

2.报名地点:乐山市第二中医医院综合楼十一楼院办公室。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者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4月24日17:00前持以下材料到医院办公室报名:

1)《乐山市第二中医医院(乐山市市中区中医医院)2017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请按要求张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A4幅面);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2)邮件报名:外地应聘者可于本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4月24日17:00前将填写好的《乐山市第二中医医院(乐山市市中区中医医院)2017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发送到邮箱1052742750@qq.com(邮件标题注明“报名邮件+报考岗位+学历层次+姓名”),待来院参加考试考核时持以下材料到院办现场审核。

1)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A4幅面);

3)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六、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由医院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

七、考试、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专业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专业考试:

1.理论考试:凡通过资格审查者参加专业理论考试,考试内容主要为所应聘岗位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得分达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应聘者进入技能考试。理论考试所得分数按40%折算计入总分。

时间:2017年4月26日上午9:00至11:00

2.实践技能考试:技能考试以现场模拟或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基本操作、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由评委当场进行评分。技能操作满分为100分,所得分数按30%折算计入总分。

时间:2017年4月26日下午2:30至5:30。

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试地点:医院十二楼大会议室。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仪容仪表、专业知识、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职业态度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所得分数按30%折算计入总分。

面试时间:2017年4月28日上午9:00开始,面试地点:我院十一楼小会议室。

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40%+实践技能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30%,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由高至低依次择优选定。

(三)准考证的领取:

2017年4月25日下午2:30-5:30,医院办公室领取。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院组织,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则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的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合格或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医院将取消聘用并解除合同。被聘用的人员享受本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联系人:周老师、罗老师,电话:0833-2125547

举报电话:0833-2108813(王老师,纪检监察室)

请各位应聘者密切关注乐山市第二中医医院(乐山市市中区中医医院)网站(www.lszqyy.com)。


1. 乐山市第二中医医院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

2. 乐山市第二中医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乐山市市中区中医医院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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