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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陕西省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05 14:10:46

陕西省人民医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开放床位3000张,设有13个专科病院,10个医学中心,74个临床医技科室,现有员工5381人,其中在岗高级专家500余名,博、硕士800名,博、硕士生导师80人,拥有国家和省级突出贡献专家等85人次,年门诊量超过160万人次,年出院量超过12万人次,年手术量5万台次。形成了一批国内先进水平的特色医疗学科。根据医院快速发展需要,按照《陕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 招聘专业和数量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医、药、护、技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编制内博士41名,编制外合同制硕士6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陕西省人民医院2017年博士编制内岗位需求计划表》和附件2《陕西省人民医院2017年硕士编制外合同制岗位需求计划表》。

三、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7年应届毕业生,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招聘要求的其他人员。具体招聘对象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国内全日制统招院校毕业证、学位证;国外毕业的研究生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招聘岗位有明确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5、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博士3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按附表岗位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依照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 方法步骤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实施。

(一) 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日至14日(2周)。

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二) 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医院对应聘人员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医院网站公布通过初审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通过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复审。

2017年毕业生请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学籍验证报告、资格证(或通过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及大专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聘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一般不能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我院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及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取消报考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总分100分。

重点考核与所报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等内容。不指定教材。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需求与笔试人数为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总分100分。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参加面试不足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70%,成绩保留小数点两位。同一岗位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按照1:1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排名次序予以递补。体检标准除某些岗位特殊性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试行)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于短时间内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医院对公示期后无异议的应聘人员上报省卫计委、省人社厅核准备案后予以录用,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七)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 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由陕西省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医院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省人社厅、省卫计委全程指导并监督。

2、本次招聘工作的进展安排、通知等相关事宜在医院网站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3、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一旦发现违纪违规情况,将严肃处理。

4、2017年录用的博、硕士按照规定参加规范化培训。

六、 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中需要提交的学籍验证报告和学历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下载。

七、 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人民医院人事处(门诊夹层513房间)西安市友谊西路256号。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85251331-3457  QQ及邮箱:2757741117


附件:

1、陕西省人民医院2017年博士编制内岗位需求计划.png

2、陕西省人民医院2017年硕士编制外合同制岗位需求计划.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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