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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温州市龙湾区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选调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29 15:32:18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温州市龙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面向温州市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条件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资历等条件。

(三)须为温州市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满三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含试用期)。

(四)选调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7年1月10日。

二、选调岗位及要求

选调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6年温州市龙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选调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办法

1、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0日(星期二)—2017年1月11日(星期三),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龙湾区残疾人联合会401室(龙湾区状元街道文化路22号)。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2016年温州市龙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报名表》,并携带个人近期一寸照片2张、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近三年考核合格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同一选调岗位的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不开考。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1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到龙湾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401室(龙湾区状元街道文化路22号)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与录取办法:

1、考试以笔试的形式进行。

2、考试时间:2017年1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考试内容为《护理学》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5、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笔试成绩相同的,则需另行加试)。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对象的,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整个选调过程中考试的成绩、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均在中国龙湾网(http://www.longwan.gov.cn/)、龙湾区残疾人联合会网(http://www.longwqcl.com/)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陆查询。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4.本次选调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龙湾区残疾人联合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残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咨询与解释

(一)咨询电话:温州市龙湾区残疾人联合会

0577-85600025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龙湾区残疾人联合会按有关规定解释。


附件1:2016年温州市龙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附件2:2016年温州市龙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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