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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医护药技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6-12-12 11:46:10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医护药技人员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4、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4日及之后出生);

5、符合《仪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医护药技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6、符合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条件

  具体详见《岗位简介表》(附后)。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4日-12月1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仪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东二楼会议室(仪征市大庆北路120号)。

  报名方式: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到现场报名,如实填写《仪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医护药技人员报名表》。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

  2、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各岗位考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三)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各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笔试分数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仪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规定进行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各自受聘单位。具体选岗时间、办法另行通知)。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任,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0860889。

六、本简章由仪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仪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医护药技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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