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详情
2016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招聘1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18 08:56:04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医科大学所属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病理科、麻醉科、放射影像科、中医科、药剂科、临床护理、教学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前身为新疆建工医院,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社会(区)服务于一体、具有鲜明骨科特色的综合性医院,医院为县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地处乌鲁木齐天山区交通便利的五星路与红山路交汇处。目前医院共有50个临床医技科室、22个行政职能科室、9个教研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脊柱外科研究所”设在我院。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表一。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博士研究生应聘者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8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应聘者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8日后出生),本科生和大专生应聘者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8日后出生);

7、应聘人员应满足岗位所描述的学历要求,并取得相应学位。高校在读博士、硕士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8、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五、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网(http://www.ykdlfy.com/)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发布信息期限为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25日。

六、资格审查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1月18日至11月28日

2、资格初审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人事科

3、联系人:丁牧原联系电话:0991-2661272

4、资格初审须带材料:报考者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人事科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包含在编及非在编)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填写考生基本资料,上传蓝底或白底1寸证件照片(jpg、gif格式)

3、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991)-2661272、4646910

4、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5、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调整为2:1,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7、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8、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也可咨询相关招考单位。
八、考试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30%,面试占70%。

1、笔试

(1)笔试分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种(汉语),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各为12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组织考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

A、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B、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C、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D、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网上公布。

2、面试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分为专业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各占50%。在考试总成绩中按70%折合计算。面试题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命题。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进入下一环节。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A、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成绩的50%。应聘者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安排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在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进行,专业测试内容包括:

麻醉医师岗位:全身查体(30分)、心肺复苏(20分)、除颤仪(20分)、气管插管(30分),总分100分。

放射影像医师岗位:病历分析(20分)、心肺复苏(20分)、读X、CT、核磁片各1张(60分),总分100分。

病理科医师岗位:病历分析(20分)、心肺复苏(20分)、读病理片3张(60分),总分100分。

中医医师岗位:病历分析(30分)、方剂(20分)、心肺复苏(10分)、全身查体(20分)、读X光片(20分),总分100分。

药剂科药师岗位:病历用药分析(60分)、心肺复苏(20分)、处方点评(20分),总分100分。

临床护理岗位:护理病历分析(40分)、男性病人导尿(10分)、肌注(20分)、心肺复苏(20分)、微量泵(10分),总分100分。

教学科医师岗位:写作考试(100分)

专业测试结束后,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给出专业测试成绩。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网上向社会公布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B、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成绩的50%。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进行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为综合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四项内容。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成绩×5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50%)×3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70%。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jrs.gov.cn)和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网(http://www.ykdlfy.com)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和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九、体检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网(http://www.ykdlfy.com)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另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考察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派出至少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网(http://www.ykdlfy.com)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四、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新疆医科大学纪检监察室和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新疆医科大学纪检监察室纪检员贾丽(电话0991-4362359)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主任张冰(电话:0991-2660573)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16年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docx

附件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