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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邛崃市(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卫生类120名)
发布时间:2016-11-11 09:32:14

                 2016年邛崃市(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5名,其中:公共类招聘35名,卫生类招聘120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聘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定向公招岗位面向在邛崃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城乡基层项目计划大学生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在编在岗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详见附件《邛崃市2016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6年11月10日00:00至11月18日17:00


资格审查:2016年11月10日09:00至11月19日17:00


网上缴费:2016年11月10日09:00至11月20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6年11月24日至11月26日。


笔试时间:2016年11月26日。


(三)报名程序


1. 网上注册。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 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 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由主管单位负责进行网上初审。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4. 确定缴费。


(1)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2)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6年11月23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5-8)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 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 其他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缴费成功后打印《邛崃市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开考比例


岗位调整。招聘岗位名额与报名人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岗位调整情况将于2016年11月21日通过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lrsldj.gov.cn/)公布。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请于2016年11月23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申请退还本人所缴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一)成绩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满分100分。


公共类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各科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医学基础知识》×50%,各科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详见附件《邛崃市2016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2.笔试时间。2016年11月2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政策加分。应聘人员中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的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6年11月18日17:00前的工作日内到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四川省邛崃市临邛镇凤凰大道168号政务中心4楼,联系科室:人事管理科,电话:028-88791289)递交下列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


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4.报考面向邛崃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大学生志愿者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12月9日前通过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lrsldj.gov.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6.查分申请。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三)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通知。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名单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原件校验名单。原件校验合格者,参加面试;原件校验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2.原件校验时间。原件校验时间通过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lrsldj.gov.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3.原件校验地点。邛崃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地址:四川省邛崃市临邛镇凤凰大道168号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院内,联系电话:028-88791289)。


4.原件校验需提交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2)1寸免冠近照2张。


(3)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邛崃市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两份。


5.原件校验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6.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缺额,按考生岗位笔试折合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比例开考。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2开考比例的,由招聘主管机关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岗位调整情况将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lrsldj.gov.cn/)公布。


3.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五、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lrsldj.gov.cn/)公布。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主管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三)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聘用及报到


(一)确定聘用岗位。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拟聘人员报考岗位确定聘用单位后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lrsld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同一招聘岗位涉及多个事业单位的(含定向公招岗位),根据应聘人员专业和具体单位需求,由招聘主管机关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统筹分配。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自聘用之日起,在本市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


七、咨询及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邛崃市纪委监察局派驻邛崃市人社局纪检组028-6178106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8791289。


附件:邛崃市2016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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