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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余姚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6名简章(第四次)
发布时间:2016-11-10 13:59:15

                        2016年余姚市第三人民医院第四次招聘编外人员简章

    余姚市第三人民医院是一家二级甲等专科医院。医院核定床位190张,现有员工260余人。根据有关规定和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近期我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指标(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宁波大市常住户口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生,其中临床医学(看守所门诊部)、医学影像诊断学及电工职位不限户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报考者所持的学历证书须符合招聘职位参加相应的执业(助理)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文凭的相关要求〕。

  招聘职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常住户口入户时间截止2016年11月8日。

  三、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时间:2016年11月16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

  地点:余姚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考核办(余姚市西石山南路112号综合楼416室)

  办法:持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到报名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应聘临床医学(看守所门诊部)、医学影像诊断、护理(精神科)职位的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

  笔试:笔试科目为相应的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按照招聘职位先按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再按以下比例确定排名在前的应聘者为面试对象:招聘职位需求人数为1人的按职位指标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需求人数为2人的按职位指标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及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电工职位的人员,经资格初审后直接参加面试,面试以实践考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一职位应聘者考试成绩并列的,另行增加测试内容,测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下同)。按招聘职位指标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招聘人数2人的职位,应聘人数等于职位指标的,若所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都在60分及以上的,则全部参加体检;若有不足60分的,实行末位淘汰,取消体检资格(未参加笔试而先行淘汰者,不作为末位)。若只有单人报考的,考试成绩未达到60分,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原则上参照2015年宁波市考录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如有补充规定,则在体检前另行公布)。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

  (五)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并办理签订合同书、社会保险、工资关系等相关手续。聘后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按《余姚市第三人民医院编外人员管理规定》执行,其中临床医学(看守所门诊部)、医学影像诊断、电工职位实行协议薪酬,具体可面议,咨询电话(工作日):62827751。

  本次招聘由于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本简章由余姚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工作日):62820743  62827751;监督电话:62820486

  附件:1.招聘职位及指标

        2.报名登记表

                                                              余姚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6年11月9日

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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