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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开化县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招聘33人公告(赴宁夏、哈尔滨医科大学)
发布时间:2016-11-01 09:50:11

为加强开化县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卫技人员素质,根据《关于印发<开化县事业单位赴外招聘紧缺人才办法(试行)>的通知》(开人社〔2013〕132号)精神,现将开化县医疗卫生单位赴宁夏、哈尔滨医科大学招聘医学类专业毕业生的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赴高校招聘2017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33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2、招聘对象:面向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年龄和户籍要求: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5年11月03日至1998年11月03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80年11月03日至1998年11月03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

4、身体健康。

5、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单位按岗位的办法,按照报名、综合素质考评、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khrlj.cn)、开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www.khwsj.net)和相关高校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现场报名地址及时间:

详见附件。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有报名意向的可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并到招聘现场递交应聘材料,完成报名手续。

3、报名者需带材料: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证书、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学业成绩单、各类获奖和荣誉证书、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1张。

4、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比选,确定参加考试对象。原则上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考试对象,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1、综合素质考评:根据符合条件报考对象的就读学校、学历层次、学业成绩、技能特长、荣誉获奖以及在校综合表现进行综合素质考评,综合素质考评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评内容见附件3。

2、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在报名当天举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了解应聘者的求职意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专业素质和协作能力等,由评委进行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在笔试后进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综合素质考评×20%+笔试×40%+面试×40%)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书。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核对象。

(五)考核

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奖惩情况等。在校表现须有学校院、系及以上单位出具的书面鉴定材料。因违纪被所在学校处罚或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被有关部门认定的,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核的不予递补。

(六)体检

主管部门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入围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位证书,如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前放弃、取消聘用者不予递补。

聘用人员见习期结束并确定续聘前,应按要求办理落户手续,否则直接解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人员聘用后,须在本县服务满5年(被录用为公务员除外)。

本公告由开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0-6014235。


附件1:2017开化县赴高校招聘医学类专业毕业生计划表、报名表及综合素质考评内容

附件2:2016年开化县赴宁夏、哈尔滨医科大学招聘应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现场报名地址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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