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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宁葫芦岛市急救中心招聘1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18 09:40:54

为创新我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探索打破终身制约束,形成自主灵活、能进能出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新机制,根据国家、省和市全面推进创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解决我市急救中心特需岗位人员需要,我市拟为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14人,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从事院前急救医生工作。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院校大专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及中医学专业;具有医师执业资格,且执业范围为外科学、内科学、急诊医学、中医学,并满足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10月26日—28日。

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认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小二寸照片3张,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报名需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报名地点:葫芦岛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新区劳动大厦左裙楼二楼)。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拟招聘岗位人数3:1的,将相应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60%和相关基础知识40%,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考急诊医学,相关基础知识考病理学和诊断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报考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考生笔试成绩可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1:2的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3、面试的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

2、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

3、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体检考核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期限为3年,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新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可延长至12个月。此次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要求,实施全员聘用制新的人员管理方式,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内按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人事档案在人才中心实施代理。3年聘期结束后,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合格以上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可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续聘,续聘后管理方式及待遇不变。解聘人员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三、纪律及相关要求

1、纪律

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严肃纪律。考生应本着诚信承诺原则,在公开招聘中凡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名人员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其它

相关未尽事宜由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2016辽宁葫芦岛市急救中心招聘信息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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