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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2016年赴医学院校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14 14:50:31

              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2016年赴医学院校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才公告 




  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是连云港市市属唯一的传染病、精神病专科医院,是连云港市传染病救治基地、精神卫生指导中心,承担着连云港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任务,属于纯公益性质的公共卫生医疗机构。因工作需要,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面向医学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才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2016年赴医学院校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有关待遇


  对被正式聘用人员,将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并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安排


  本次招聘按顺序分四站进行:


  第一站:徐州医科大学


  第二站:蚌埠医学院


  第三站:济宁医学院


  第四站:齐齐哈尔医学院


  所有岗位即日起报名,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节假日不休息)后,连云港市卫计委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招聘人数,赴第一站组织招聘,第一站招聘程序启动后暂停相关招聘岗位的报名。经上一站招聘后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连云港市卫计委将根据报名情况赴第二站组织招聘,以此类推。每站的拟招聘岗位情况和每站招聘后岗位空余情况,将及时在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2016年赴医学院校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才报名表》(附件2),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lygwsjzzc@163.com,标题为:“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联系电话+姓名+性别+选择资格复审的学校名称”, 请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和填写报名信息。邮件接收成功后将回复予以确认。联系电话:0518-85770779,联系人:杜薇。


  (二)资格复审


  考试前在招聘站点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证明、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不予开考。对少数因专业特殊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内容以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由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告知应聘人员。体检由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于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


  如出现入围人员逾期不参加或放弃体检,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存有异议且经查实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由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研究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如需递补,则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九、监督和投诉举报


  本次招聘由连云港市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室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5820181。


  十、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8-85770779。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2016年赴医学院校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才岗位表.xls


        2.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2016年赴医学院校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才报名表.doc


                                          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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