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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文安县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13 10:16:06

               文安县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文安县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形式

用工为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县医院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

(一)面向具有我县辖区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研究生,招聘劳务派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单列。

(二)面向具有我县辖区户籍的全日制普通教育类大中专毕业生,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5名,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附件:《文安县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文安县辖区户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事业;

(三)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本科、专科及中专学历毕业生年龄32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3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的基本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七个步骤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2日至10月2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文安县医院行政2号楼二楼大会议室。

2、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和资料:

(1)毕业证(专科以上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学位证;

(3)执业资格证书(报考护理专业人员必须提供护士资格证书;报考助产专业人员必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助产专业考试护理专业知识;其他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不作为报考必要条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

(5)户口簿;

(6)其它材料;

上述证件和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7)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6张。

3、经县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合格的,由本人如实填写《文安县医院招聘劳务派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

4、将《文安县医院招聘劳务派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及证件材料复印件交县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专业,不得重复报名。同一专业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急需专业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县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减少招聘人数。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1、研究生做为我县高层次人才只进行面试,面试合格最低分数为70分。面试结束后,公示面试成绩。缺考、作弊或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2、其他应聘人员经县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对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按报考专业分组,采取闭卷方式。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限90分钟。

笔试结束后,公示笔试成绩。每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按专业分组,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结束后,公示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80%和面试成绩的20%相加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每组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一本、二本、三本、专科、中专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三)考察

对确定的考察人选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上述毕业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届时入选毕业生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其它证明材料。对不能按时交验上述材料或考察、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劳务派遣资格。

(四)体检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县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劳务派遣资格。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在文安政府网http://www.wenan.gov.cn、文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warlzy.gov.cn 面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对被举报有舞弊嫌疑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成绩和劳务派遣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县医院工作,工资福利待遇与县医院使用的同类人事代理人员相同。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务派遣关系;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务派遣关系。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劳务派遣人员,三年劳务派遣期满仍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终止劳务派遣关系。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劳务派遣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将从相应面试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五、信息发布

与本次活动有关的各类通知、公示内容或相关信息均由文安政府网http://www.wenan.gov.cn公告发布,不再逐一通知各位考生,请及时上网查询。

以上内容由文安县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692511

 

 

                                                                        文安县医院

                                                                       2016年10月9日

附件:文安县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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