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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永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补招)
发布时间:2016-10-12 16:22:49

                      永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补招)

根据我院2016年招聘计划和招聘情况,部分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经院办公会讨论同意,公开面向社会补招医、护、技人员共4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数

医、护、技人员职位共44人(详见补招职位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具体岗位要求见职位表)

1.应届毕业生应聘条件:医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和三本),学士以上学位,临床医学相关专业;技士岗位需要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技士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

2.往届毕业生应聘条件:医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和三本),学士以上学位,临床医学相关专业;护理岗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大专(三年制)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均必须在政策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证,应具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3.必须符合综合性医院执业类别的要求。            

4.年龄要求: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本科生年龄在25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本科生、护师年龄在28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大专毕业生在年龄在23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大专毕业生年龄在25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程序,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一)报名

报名时间及方式:2016年10月 10-14日报名,应聘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一寸照片一张到永州市中心医院人事科(南、北院)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科、党办、纪检监察科统一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6年10月17日。

初审合格者,其《报名登记表》、《考生承诺书》以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及照片等资料由医院人事科存查(样表见附件)。

(三)考试、面试

总分为100分。首先,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需调剂专业面试者需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最终以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总成绩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录取人选。

(1)笔试。测试各岗位(医、护、技)三基知识。笔试工作由医院人事科统一组织。考试当天临时抽出出题人员在医院三基题库中抽题制卷。医、护、技人员笔试定于2016年10月18日下午3:00-4:30进行。

(2)面试。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面试当天在评委库中抽出。应聘人员简单自我介绍2分钟,评委随机提一个问题。面试时间定于2016年10月20日上午9:00进行。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实行百分制,应聘人员当场听分。

考试地点和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载明为准。考生须在笔试前1天到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四)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确定的拟聘人数,按面试、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拟定于2016年10月21日进行。

(五)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工作由医院人事科、相关职能科室或者用人科室组织实施。

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聘用名额不递补。

(六)公示

各阶段成绩和录用结果均予以公示。医院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人事、党办、纪检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七)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由人事科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签订合同。

四、纪律要求

1.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2.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违者,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五、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3.面试、笔试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在医院内网及院内公示栏公示。

六、本简章解释权归永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746-8337895   6376317

 

                                                                   永州市中心医院

                                                                  二0一六年十月十日

 

 

 

附件:

1.《永州市中心医院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补招)职位表》

2.《应聘报名表》

3.《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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