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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郴州嘉禾县招聘86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08 10:26:4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6年嘉禾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人员8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6年嘉禾县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嘉禾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njh.gov.cn)、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护理岗位的报考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8月17日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8月17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即1970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2016年嘉禾县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本县卫生计生医疗机构编制内在岗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提前填写并打印附件2《2016年嘉禾县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和缴费时间均为2016年8月17日9:00至 8月 21 日18:00。报名地点:嘉禾县卫生计生局二楼会议室(嘉禾县新城区嘉宾路卫生计生局大楼二楼210室)。
3.报名流程

(1)资格初审。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需向报考单位提交打印的《2016年嘉禾县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4张(同底)、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非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 )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

(2)资格复审。县卫生计生局工作人员负责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一旦核实,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3)缴费。考生凭审核通过的《报名表》,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报名费,将《报名表》及缴费发票交招聘单位核验,完成报名。报名缴费后,除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外,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岗位。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7日- 9月9日在嘉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公开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无法开考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报考人员缴费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8月23日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8月25日18: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凭报名发票退还报名费。8月26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医学类和医技类岗位考《医学基础知识》,护理类岗位考《护理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6年9月11日(星期天)上午9:00-11:00,120分钟。

3.笔试地点。嘉禾县城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2016年9月中旬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但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40分以上(含40分),未达到1:2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如果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组织。面试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5分以下(不含75分)的不予聘用。
5.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家有规定的特殊岗位体检项目要求的按照规定增加相应的体检项目。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办法

对于合并岗位的职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数,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是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聘单位提出拟聘意见,县卫生计生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核合格后,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备案。

面试后,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县卫计部门及招聘单位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报名、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

4.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将追究其举报人责任,取消其报考资格,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居委会。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0735-6622479

六、举报电话

嘉禾县卫生计生局监察室:0735-6648601

嘉禾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35-6632617

七、公告未尽事宜由嘉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6年嘉禾县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 2016年嘉禾县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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