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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14 13:30:18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向社会招聘53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见附件1:《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任职条件》

  二、 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见附件1:《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任职条件》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专业要求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3日 —5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江浦东路63号,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757-86890005。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报名按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由本人现场提交个人简历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职称证、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现场进行审核确认。

(2)邮递个人简历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职称证、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到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请应聘者关注我院官网信息通知)

  六、考试、面试及考核

  (一)笔试: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佛人社〔2011〕377号)文件规定,岗位任职条件中,学历或学位要求是硕士及以上或者职称要求是中级及以上的招聘岗位,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进入考试环节的应聘者,可免予笔试,其他岗位须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成绩当天宣布。根据从高到低的成绩排序,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人选。

  (三)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考核考生的业务能力和临床操作能力等,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试、临床技能考核、个人素质评估,考核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核入选人员。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将分批次安排,为期2-3周,考核时间根据医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考核成绩将在实操考核全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在网站公布。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1.需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笔试30%、面试30%、实际操作技能考核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

  2.符合免笔试的考生,按面试40%、实际操作技能考核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入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

  九、公示与录用

  (一)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批准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1:《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任职条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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