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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 2015年夏季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研究生)通告
发布时间:2015-07-14 09:36:33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创建于1916年,原名永惠妇孺医院,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是福建省全科医师培训基地、福建中医药大学教学基地,编制床位500张。根据市委市政府2015年《泉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研究生)》(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现役军人;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⑤试用期内的公务员;⑥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照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者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应聘者专业确认以毕业所记载的专业为准。考生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4.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要与毕业证书上的一致,办理聘用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因就业推荐表与毕业证书专业不一致造成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5.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6.岗位最高年龄要求35周岁,即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26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人事科(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95号)

联 系 人:小吴

咨询电话:0595-22283476

2.信函报名

应聘者将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95号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人事科”(邮编362000)

信函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24日(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

(二)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者在报名时按照下列人员类别,提供相应的全部材料,可先交复印件(所提交的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按顺序装订,并在考核(面试)时提供原件核实。具体如下:

1.2015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学生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学校出具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一式两份、研究生就业推荐表以及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到证原件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

2.尚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到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包括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学校出具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一式两份、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本硕连读的考生如无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必须提交本硕连读相关证明材料)。就业后再报考就读研究生者,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入学前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在职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包括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大学等级英语证书或成绩单、学校出具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一式两份、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暂未能提供者最迟应在档案审查阶段提供)等材料的复印件。

4.留学归国人员除应提供上述相关类别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批表》复印件。

报名登记表中如有填写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情况的,应同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初审

我院人事科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应聘人员名单在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qzygz.com/)及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qzsrmyy.com/)公布,并由人事科通知参加面试考核有关事项。

信函报名者须于面试考核前一天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我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应认真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五、面试考核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谈话方式进行面试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

面试考核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者,在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和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网站发布。

按照闽人发[2007]104号文件规定,报名者须于考试前缴纳考务费80元。

六、体检、资格审查、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院人事科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等原因部分项目不能参加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但应与我院协商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因体检不合格被取消聘用资格,则递补下一名高分面试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以此类推。

(二)资格审查

1.面试(考核)并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属2015届毕业生的,由我院通知考生双方签定就业协议书,毕业后进行调档和审查;其他人员应配合我院、泉州市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和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将个人档案调到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开发科,以便办理档案审查手续。

2.审查阶段将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复核为准。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

  3.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原件以便复核。

4.所有应聘人员还需同时提供计生和综治证明。其中:2015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计生、品行鉴定(纪律和违纪情况)证明;其他人员提供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和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县级综治部门或者派出所出具的综治情况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5.应聘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各项信息、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被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程序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对其个人诚信品质等进行认定,违规违法的,相关部门按法律法规处理。

(三)公示及聘用

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qzsrmyy.com/)公示七天。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院按有关规定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并合格的予以转正,不能胜任工作者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应聘者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号码错误、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2.应聘者在体检、审查及复核环节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等情况的,由我院根据具体情况研究递补等事宜。

3.招聘过程的具体事项将及时在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qzygz.com/)、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qzsrmyy.com/)公布。应聘人员要随时关注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22283490、22136619。

   5.应聘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后再报名,防止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方案而影响应聘之情况发生。

   6.未尽事宜由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人事科解释说明。

     附件:1、2015年夏季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研究生).xls

              2、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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