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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克州人民医院、克州维吾尔医医院招聘护理6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5-02-28 10:35:45

根据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监察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精神,按照克州人民医院、克州维吾尔医医院急需护理人员的实际需求,在克州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克州人民医院、克州维吾尔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护理人员。其中:克州人民医院招聘护理人员45名,克州维吾尔医医院招聘护理人员15名。

此次招聘由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克州纪委监察局、克州人民医院、克州维吾尔医医院联合实施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院校护理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地州级及以上护士资格证的毕业生;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4、不宜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发布公告

招聘《简章》与招聘岗位详见:

1、克州党建网(http://kzls.xjkunlun.cn)

2、克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xjkz.gov.cn)

3、帕米尔人才网(http://www.pmerc.gov.cn)

4、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kz.xjrs.gov.cn)

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2月26日至3月4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及要求

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3月5日—3月11日(双休日不休息)。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地州级及以上护士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克州人力资源市场(阿图什市广场博格拉商场B座512室)进行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于2015年3月13日持身份证原件到克州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

2、其他

(1)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40元。

(2)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应严格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如考生个人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护理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试卷命制。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统一命制。

3、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笔试时间:2015年3月1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2015年3月19日,考生可登录上述相关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

1、入闱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5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2、面试入闱人员于2015年3 月24日持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克州人力资源市场进行报到。

(四)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克州纪委监察局、克州人民医院、克州维吾尔医医院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及费用。面试时间定于2015年3月25日。面试地点在面试报到时告知考生。面试费为每人40元。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实际技能操作的方式开展。

4、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前,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地州级以上执业护士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4)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与体检注意事项。

5、总成绩计算。总成绩 =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体检时间定为2015年3月27日。体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克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克州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名额,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六)考察

考察时间定为2015年3月28日—4月3日。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克州人民医院、克州维吾尔医医院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由用人单位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包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及亲属有无参与暴力恐怖组织活动等方面)、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按照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公示时间定为2015年4月8日—4月12日。在上述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

(八)聘用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下达聘用通知,考生可根据上述相关网站的公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于2015年4月16日到克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取聘用通知单,领取通知单后到克州人民医院、克州维吾尔医医院报到,由克州人民医院、克州维吾尔医医院组织岗前培训,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有异议取消聘用资格、本人自愿放弃聘用或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服务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1、克州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招聘单位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理,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2、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不可抗拒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相关网站公告为准。

七、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8—4235556(克州人力资源市场)

举报电话:0908—4228121(克州纪委监察局)

原标题:2015年克州人民医院、克州维吾尔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简章

附件下载:

1、2015年克州人民医院、克州维吾尔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2015年克州人民医院、克州维吾尔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表.xls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克州人民医院

克州维吾尔医医院

201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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