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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2015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5-02-09 14:42:31

   为补充我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空缺,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天津市东丽区2015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专业技术骨干岗位: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2、其他岗位: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胜任卫生工作所需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
  4、社会人员报考须具有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
  5、非津生源需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2015届毕业生应未被派遣。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受到记大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3、正在立案审查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办法
  招聘公告于2015年2月9日起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dlrsj.com)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5年2月26日9:00至3月2日17:00。
  缴费时间:2015年2月26日9:00至3月3 日17:00。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由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调减或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5年3月6日9:00至16:00。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参考《2015年度天津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3月11日9:00至3月13日17:00。
  笔试时间:2015年3月14日9:00至11:3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    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可于2015年3月25日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及报考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资格证书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4月2日8:00至4月3日15:00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对面试者进行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技术骨干岗位面试侧重专业实践能力)。及格线为60分,不满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的总成绩排序,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果出现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取面试成绩高者;如果再出现总成绩一致者,采取增加计算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笔试、面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之内通过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dlrsj.com)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认证、考察和公示
  1、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2010年修订)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非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由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学历认证
  体检合格人员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学历认证仅认证报名时所提供的毕业证书。
  3、考察
  对学历认证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认定不宜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不予聘用。
  4、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dlrsj.com)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全部过程,并接受社会的监督。在报名、面试、笔试、体检、考察中应聘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本方案由东丽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437534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4376638
  
附:天津市东丽区2015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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