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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儋州市补充招聘空缺村卫生员4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4-10-20 09:01:40

《补充招聘空缺村卫生员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村委会卫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空缺村卫生员岗位共45个,每个岗位招聘一名乡村医生,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招聘空缺村卫生员岗位表》。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热爱农村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吃苦耐劳精神,热情服务;

(三)具有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

(四)年龄:60周岁以下(195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原则上应是本村委会的村民,如果本村委会没有合适人员,经村委会及镇政府同意,本镇邻近村委会、其它镇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三、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4年10月28日(节假日不报名)。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请应聘者自行下载报名表或到我局医疗管理科、当地卫生院领取报名表填写。

(二)应聘者到所报的村委会、镇政府做同意报名意见。

(三)在报名时间结束前,将报名表及有关材料交到当地卫生院,当地卫生院根据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查。

(四)镇卫生院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考评和职业道德评定两方面内容,业务考评主要包括公共卫生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卫生法律法规等,考核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考核称职以上才予以聘用。

(五)2014年11月1日前,各镇卫生院将考核称职以上的应聘者相关材料报我局医疗管理科。

(六)某个村委会卫生员岗位只有一名被镇卫生院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报名时,由局医疗管理科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党委会讨论;某个村委会卫生员岗位有几名被镇卫生院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报名时,由市卫生局组织参加笔试,将考试分数最高的人名单上报局党委会讨论聘用。

(七)经党委会讨论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八)公示无异议予以正式聘用,并办理聘用手续,由市卫生局向聘用人员颁发聘书。

五、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琼府办〔2011〕132号文件执行。

六、聘后管理

(一)卫生员实行合同聘用制,聘期从聘任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参加每年由镇卫生院以上的单位组织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

(三)卫生员由市卫生局直接管理,镇卫生院负责业务指导,受镇政府、村委会监督。

(四)被聘用的村卫生员,要向我局申请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审核合格后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方可开展基本医疗业务。

(五)每年年终考核由市卫生局和镇政府、镇卫生院、村委会和村民代表共同考核考评。对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群众意见大、工作任务不达标者,予以教育,限期整改;对考核不合格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错误者,接触聘用合同,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23315854、23322867

联系人:邢开干 刘海映

附件下载:

1.儋州市招聘空缺村卫生员岗位表.xls

2.儋州市招聘空缺村卫生员报名表.doc

儋州市卫生局

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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