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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密山市卫生系统招聘2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4-10-15 08:45:32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密山市卫生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名额

卫生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3人。其中乡镇卫生院护理专业15人,密山市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8人(临床医疗专业5人,护理专业1人,检验专业2人,见附表)。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全日制医学院校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密山市户籍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乐于奉献、愿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做贡献者;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护理专业,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证资格者;

4、临床医学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证资格者;

5、检验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职称证者;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条件;

7、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8、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招考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严格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申报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60分为及格,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面试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分析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筛选原则。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及格分数线以上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累加合成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员。

(四)考核与体检。按照有关规定,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五)公示及聘用审批。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聘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卫生系统正式职工同等待遇。

五、报名及其它事宜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毕业报到证、学位证、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应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并贴照片)同时提供二寸近期同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0日-10月31日。

报名地点:市卫生局三楼人事股。

咨询电话: 0467—5283872

附件下载:

密山市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及名额

密山市卫生局 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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