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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西省武宁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1-07-01 10:52:54

为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武宁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招聘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年度招聘计划为39名。
 
1、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共招聘27名。县人民医院14名:西医临床专业7名,麻醉、口腔、五官、检验专业各1名,影像专业3名(B超室、CT室、放射科各1名,其中CT室、放射科2个岗位限招男性);县中医院8名:西医临床专业2名,影像、检验、药学、护理、针灸或中医、麻醉各1名;县妇保院4名:西医临床专业3名,护理专业1名;县疾控中心:公共卫生专业1名。
 
2、乡镇卫生院共招聘12名:西医临床专业5名,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2名,护理专业5名。
 
3、招聘计划具体情况见附表。
 
如影像、麻醉、检验、口腔、公卫专业的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以上比例、其他专业的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以上的比例,则相应调减该专业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
 
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所招聘人员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院校统招卫生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县中医院的影像、检验、药学、护理、麻醉专业可放宽到大专学历;乡镇卫生院所招聘人员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院校统招卫生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护理专业可放宽到全日制统招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情况见附表)。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服从分配;
 
2、报考各专业人员年龄必须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执业护士资格方可报考。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且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其年龄条件在前述规定的基础上可放宽5周岁;
 
3、身体健康,对相应岗位没有药物过敏史或其他的不适症,能履行岗位要求;
 
4、口齿清楚,男性身高1.60米以上,女性身高1.50米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犯罪或有严重违纪行为正在审查尚无定论的;
 
3、在校期间曾受过纪律处分,毕业后仍有违纪行为目前正处在党纪或行政处分期内的;
 
4、其他不宜参加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符合报考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护理专业考生还须带执业护士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4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到武宁县卫生局六楼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18日至20日3天,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费40元,考务费160元(每门80元)。
 
2、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3、报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岗位的考生,分单位、分专业报名及统计。
 
(二)资格审查: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持有关证件经考生资格审查小组集体审查合格,方能取得准考证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始终。
 
(三)考试:考试为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分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医学基础知识包括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专业知识科目为相应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两门合计总分200分。
 
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8月6日上午,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加分:1、凡全日制统招卫生类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试成绩加5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考生,考试成绩加5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如同时符合上述2项加分条件,则也只能加5分。
 
六、择优聘用
 
(一)按照考生总成绩(考试成绩和加分得分之和),报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考生,分单位、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人员,其中,县人民医院影像专业按B超室岗位和CT室、放射科岗位两个类别分别等额确定入闱人员;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人员。所有入闱人员予以张榜公布,经政审和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在同等分数下学历高者优先;如同等分数、同等学历的情况下,则年龄大者优先。
 
(二)受聘人员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五年后方可流动。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被聘用人员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享受武府发(2004)22号文件规定的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县监察局受理举报电话:0792—2772600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举报电话:0792—2781387
 
县卫生局咨询和受理举报电话:0792—27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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