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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招聘113名卫生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4-06-03 08:59:02

为了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的专业、年龄结构,拟于近期为我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宝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条件,采取公开招录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及招聘名额

(一)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卫生事业,无不良行为记录;

3、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分配;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关专业学历毕业证),其中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与其它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除外);报考麻醉学专业的考生应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报考职位一至职位六即护理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西药学、中药学专业的考生需具有宝坻区常住非农业户口;报考职位七至职位十即医学检验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麻醉学专业的考生需具有天津市常住非农业户口;

6、报考人员年龄限制到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考生在报考职位二至职位十时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职位、名额及所学专业要求

共十个职位,招聘113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

职位一:招聘30人,所学专业为护理学;

职位二:招聘30人,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全科医学;

职位三:招聘9人,所学专业为中医学;

职位四:招聘4人,所学专业为预防医学;

职位五:招聘5人,所学专业为西药学;

职位六:招聘2人,所学专业为中药学;

职位七:招聘14人,所学专业为医学检验学;

职位八:招聘8人,所学专业为医学影像学;

职位九:招聘6人,所学专业为口腔医学;

职位十:招聘5人,所学专业为麻醉学。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此次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4年5月31日至6月6日,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天津宝坻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宝坻区公务员局在宝坻区电视台同期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tj.lss.gov.cn

天津宝坻人才网网址:http://www.bdrc.gov.cn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6月9日至6月13日

具体报名时间为: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为宝坻区人才服务中心(区档案局北楼一楼)、各街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和村居综合服务站。报考人员首先在天津宝坻人才网下载报名登记表,按照报名条件要求填写后携带近期1寸免冠彩照三张及45元报名费到指定地点报名;

3、本次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递减招聘职位人数。

(三)笔试

(1)笔试由区公务员局与区卫生局共同组织;

(2)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试卷为百分制;

(3)临时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出卷、阅卷。出卷、阅卷过程采取全封闭管理;

(4)公示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的第二天在天津市宝坻区人才网上公示笔试成绩。

(四)资格审查与面试

(1)按照招聘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本、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宝坻区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出现人员空缺,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由区公务员局和区卫生局共同组织。

(4)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各职位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如各招聘职位最后一名拟录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区公务员局指定医院,按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考察

考察由区公务员局、区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录用和聘用

拟聘人员在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公务员局办理录用手续,考生按照总成绩的先后顺序,在区卫生局确定的职位内依次选岗。对在各个招聘环节中因各种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四、有关要求

为做好我区此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氛围,拟请区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工作中有考试作弊和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同时在区公务员局备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区内招聘考试。

咨询电话:29242131 59210605

举报投诉电话: 29242649

附件:2014年宝坻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doc

天津市宝坻区公务员局

201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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