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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宝清县部分卫生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5-20 08:50:43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现状,经县编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名。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
县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1名,县农业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详见《2014年宝清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按照《计划表》,年龄分别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除护士岗位外,其他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以教育部唯一学历认证网站“学信网”查询为准),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本次招聘考试执行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规定的“项目生”加分政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在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清县卫生局的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23日—6月27日
2、报名地点:宝清县人才市场(宝清县政府办公楼一楼西侧,电话0469-5435353)
3、报名所需材料
(1)《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3)近期一寸蓝色免冠照片5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查询有效期1个月,请临近报名时下载);
(7)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考务费用:报名费200元。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7月2日,地点:宝清县人才市场。
6、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材料复印件纸张要求A4规格。
(2)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相关证明,被聘上岗时,须取得有效毕业证书。
(3)报名时,请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
(4)2014年参加护士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须出具有效执业资格证明,被聘上岗时,须具有护士资格。
(5)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报名诚信协议》,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6)报名人数须达到拟招聘岗位数3:1以上,低于该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7月6日;
(2)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除计划表中明确标注的科目外,均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
笔试后折算笔试总成绩,公式为: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政策性加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可通过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笔试成绩进行递补。
3、面试
根据笔试及资格复审结果,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拟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1)面试时间、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结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特点,测试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4、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按照计划表中的权重比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核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等。考生应积极配合考核组的考核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档案等考核所需相关材料。因未按要求提供考核材料及在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予聘用,后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公示人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分配工作岗位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四、工资待遇
被聘人员享受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双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园区管理中心、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人员经费由财政全额拨付,亨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经费由单位自收自支。

附件:

12014年宝清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2招聘人员登记表.doc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办0469—5227997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监察综合室0469—6195017
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四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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