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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黑龙江牡丹江市西安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14-04-21 10:32:27

关于2014年黑龙江牡丹江市西安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乡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黑卫发[2014]25号)文件要求。为促进我区乡镇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西安区卫生局决定面向省内、外医学高等院校和社会招聘医学毕业生,现将有关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和岗位

西安区温春镇中心卫生院招聘检验医生1名,西医临床医生1名,影像医生1名;西安区海南朝鲜族乡卫生院招聘药剂师1名,影像医生1名,妇产医生1名;温春镇沿江卫生院招聘影像医生1名,中医医生1名,西医临床医生1名。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专、本科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条件;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报名程序

报名人员按照公告报名时间:2014年4月 11日至5月 10日。到西安区卫生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3张蓝底或红底2寸免冠证件照。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

报名地址:西安区卫生局

(西一条路新立街18号先锋小学后身)

联 系 人:李 新

联系电话:0453-5899684

咨询电话:0453-5899901

(一)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与所报专业相符。

(二)聘用方式

2014年5月10日报名结束后,由西安区卫生局和人社局采取笔试、面试录取拟聘用人员,相关事宜、考试时间由报名单位负责通知。

(三)体检与政审考核

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卫生局负责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西安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西安区卫生局负责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聘用手续。由区卫生局、人社局复核汇总,报送市卫生局备案。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和政策解读执行。

六、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453-5899783 西安区纪检监察局

西安区卫生局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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