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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引进47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14-04-18 09:06:01

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系毕节市唯一的一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开放床位1200张,在岗职工1338人,承担毕节市800多万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公共突发医疗救治等任务。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经毕节市人才办、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2014年编制内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7名。

一、引进对象: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二、引进人才职位(详见职位表)。

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2、爱岗敬业、尽职履责;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5、具备引进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有工作单位的编内人员,需有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本市卫生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限制报考)

四、报名时间:2014年4月16日至4月25日。

五、报名地点: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毕节市七星关区广惠路112号,紧急救援中心大楼8楼)

六、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有工作单位的编内人员,需有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本市卫生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限制报考)

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5、报名要求:报名时,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并承担相应责任。

6、已婚人员报考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未婚人员报考须提供未婚证明。

7、应聘人员一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在毕节市人才办、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毕节市人民医院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

七、引进方式及程序:按毕节市人才引进相关规定,采取专家组考核测试与工作实践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家组考核测试合格的,进入工作实践考核环节,专家组考核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经工作实践考核合格的,确定为医院拟引进人员,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员,属往届生的,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属应届毕业生的,医院签订就业协议书,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再进入考察政审环节。

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医院及时办理正式入编聘用手续。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取消引进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在校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年度考核中曾被定为不合格或不称职的;

7、截止2014年8月15日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未提交人事档案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9、毕节市人才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引进的其他情况。

九、联系方式

电话:0857-8294040 王老师 张老师

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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