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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中医医院2014年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1-16 09:24:18

根据《阿鲁科尔沁旗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实施方案》要求,本着科学公正选拔人才,确保新进人员素质的原则,特制订《阿鲁科尔沁旗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计划 (总计8名)
1、中医专业3名;
2、临床医学3名;
3、医学影像2名。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专业类别

岗位名称
招聘
人数
报考条件
学 历
专 业
其他条件
肺病科
1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一本或二本)及其以上
中医
招聘人员仅限于2014年应届毕业生
脑病科
1
中医
内分泌科
1
中医
骨科
1
临床医学
普外科
1
临床医学
妇科
1
临床医学
CT室
1
医学影像
超声科
1
医学影像
四、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三)愿意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四)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阿鲁科尔沁旗绿源网(http://www.kerqin.gov.cn/)、阿鲁科尔沁旗卫生局网站(http://www.cfaqwsj.gov.cn)、阿鲁科尔沁旗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aqzyy.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7日至2014年1月20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阿鲁科尔沁旗中医医院医务科
3、联系电话:0476-7219394  0476-7219373
4、报名手续:

(1)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并交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红底或白底)照片4张。
(2)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报名,须将本人自荐书、相关资料、《阿鲁科尔沁旗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医务人员报考信息表》发送到阿鲁科尔沁旗中医医院邮箱:cfaqzhyy@163.com。
(三)报名要求:
1、报考者只能依据其所学专业或相应执业资格报考相应岗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专业)。
2、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四)报名费用:
本次招聘考试免收报名费。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4年2月10日到阿鲁科尔沁旗中医医院医务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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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一)笔试
由旗卫生局和阿鲁科尔沁旗中医医院共同组织进行。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报考本专业国家执业资格要求的相关理论知识,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水平、责任心和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卫生局、阿鲁科尔沁旗中医医院共同组织进行。总分为100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 成绩高低确定名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者,经本人申请,可在原体检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审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审核。对审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审核。
九、公示
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人员,在阿鲁科尔沁旗中医医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 员上报审批。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旗人民政府审批。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聘用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编制、核定工资 及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2014年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 者,予以解聘。连续两次参加执业医师考试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本方案由阿鲁科尔沁旗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附: 阿鲁科尔沁旗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医务人员报考信息表.doc

阿鲁科尔沁旗中医医院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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