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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06-28 11:33:42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 131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我区卫生系统将于今年5月份公开招聘138名工作人员。为确保这次考试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卫生工作人员,提高全区医疗卫生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雁威;副组长:张文兰;成员:胡圣祯、朱启军、朱建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胡圣祯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区监察局抽调,负责招聘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卫生工作人员138名(其中研究生学历69名、大中专学历61名、随军家属8名)。具体招聘职位见《广州市花都区卫生系统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含2009年、2010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2、具有相关专业执业(上岗)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非广州市户籍(含增城市、从化市)的考生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穗府〔2003〕72号);
        3、具有花都区户口的2009年、2010年、2011年大中专毕业生(医学成人学历教育除外);
        4、列入花都区2011年随军家属安置计划,且随军前从事医药卫生、护理(助产)工作并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随军家属。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3、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2011年5月31日为界;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5、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符合具体职位所需的学历条件、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30日(星期一)至6月1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花都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厅二楼(新华街花城路41号)。报名时可直接到报名点报名,同时接受资格审查;也可采取网上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委托他人代报名。
       3、 报名要求:(1)报考者根据所学专业或具备的执业资格应聘相应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明确报考单位和职位,提交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2)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2009年、2010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交暂缓就业的协议 书和未就业证明、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3)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各类证书(如:执业 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者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4)随军家属须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配偶现役证明、随军证明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各类证书(如: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报考者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符合报考资格人员名单于2011年6月7日(星期二)前在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局网、花都人事人才网公布。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6月10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地点:花都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厅二楼(新华街花城路41号)。
(二)考试。
非医学类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随军家属职位的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份,其中笔试卷面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医学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职位的报考者经专业考核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6月11日(星期六)下午3:00—5:0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分为临床、护理(含助产)、检验、影像、公卫(含妇幼、预防医学)、药学、中医、麻醉共8个专业。其他类别岗位及非医学类研究生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4) 笔试结果公布:根据笔试成绩和按笔试成绩高低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报名人数不足1:3的职位,视报名情况、笔试成绩调整拟招聘人 数或进入面试人数。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6月14日(星期二)下午6:00前公布。考生可登陆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局网、花都人事人才网查阅。
医学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职位的报考者免考笔试,通过临床试工考核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临床试工须在2011年6月14日前完成,并提交试工考核报告。应聘者 报名后凭“试工通知书”,按所报考专业到相应的医院试工。本次试工单位为区人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和区胡忠医院,其中妇产科、儿科、口腔科专业的考生安排在区胡忠医院试工,中医专业的考生安排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试工,其它专业的考生安排在区人民医院试工。试工考核主要包括工作表现、服务理念与沟通能力、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相关医院应实事求是出具能反映报考者专业技术水平的试工报告。报考者在取得试工合格证明并经审核后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1年6月16日(星期四)至6月18日(星期六)。
         (2)面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医德医风、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的考生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报考相应职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如某职位没有合格的体检人选,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同类职位且服从分配的考生中调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执行。体 体检由区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


4、公示。


         在体检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用的人员将在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局网、花都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5、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政策和程序于2011年7月30日前到花都区卫生局人事科办理录用手续(提交学历鉴定证明书原件,农业户口毕业生需办理农转非手续), 逾期不办理者则视为自动放弃,所缺职位可在报考相应职位总成绩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获得录用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其它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招聘人员工作,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这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局网址:http://www.huadu.gov.cn/hdzwgk/hdwsj/
花都人事人才网:http://rsj.huadu.gov.cn
咨询电话:020-86836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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