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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2013年高学历储备人才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3-06-24 15:02:35

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1939年创建于延安,前身为八路军医院、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总院,1949年进驻兰州,是全国首批“三级甲等医院”、“百佳医院”、全军首批国际紧紊急救援中心成员。73年的建设发展,兰州总医院已成为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医院,培养成长了(爱党为民模范护理专家“黎秀芳、中国工程院院士葛宝丰等一批业界精英和骨科、泌尿外科、血液病内科、肿瘤中心、烧伤整形科、神经内科、呼吸内科、药剂科等强势学科群。
2012年医院着眼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设立医院高学历储备人才制度,提高福利待遇吸引保留高素质人才。热忱欢迎社会医疗骨干、优秀学子应聘我院文职人员和储备人才,兰总将为你施展才华提供广阔舞台!
一、招聘数量及专业
招聘医类5 0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且与原单位无劳务关系的社会流动人才;
3、医类专业领域拔尖人才和博士、硕士研究生等高职称、 高学历人才,博士研究生符合进站条件的优先推荐进医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遵纪守法,热爱国防事业,热爱军队医疗卫生事业。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男性身高170cm 以上,女性160cm以上。具体条件参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3、学历条件:医类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影像专业可适当放宽条件至全日制本科学历。
4、资格条件:应具备执业证书和资格证书。
5、年龄条件:初级职称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中级职称3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40岁以下(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 日)。
三、福利待遇

聘用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发试用工资1080元。试用期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工资总额3200元左右(含缴纳的“五险一金”费用)。
储备人才参加医院的超劳务奖金分配,参照现役干部有关规定享有休假、探亲、体检等权利。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医院缴纳住房公积金,原则上不提供福利房。
四、报名程序和方式
1、报名地点: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科技办公楼八楼干部科。
2、报名方式:应聘对象将求职简历在网上投递至QQ邮箱 (1270727168),并在简历上注明自己的联系方式。
3、报名要求:应聘者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后果自负。要选准应聘岗,被确定录用后应按要求准时报到。
4、联系人:宋凯
联系电话:0931-8994086, 189199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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