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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3-02-01 09:30:29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路220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从事重大新药创制,生物医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孵化平台的建设、运营及信息咨询等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由天津市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在市人社局和市科委的指导下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我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出题、阅卷、招聘组织工作等,招聘领导小组由主管部门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人事部门负责人,院领导、招聘部门负责人、人事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领导组成,组长由院长担任。招聘全程由主管部门纪检负责监督。

我院拟招聘平台运营与科研部部长兼中试平台主任1人、大规模蛋白表达研究室主任1人、蛋白X光晶体衍射研究室主任1人,具体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3年1月30日至2月7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1日至2月7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将《2013年天津市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tjabhr@126.com, 主题:姓名-应聘岗位。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22-65378058,联系人:杨老师。

(二)资格审查

我院人事部门将以电话和电子邮件形式通知通过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时间为2013年2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路220号。

资格审查时,应聘者本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2013年天津市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在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主持或参与项目经历证明;

7、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及复印件;

8、近期一寸照片5张。

我院将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能进入笔试。报名人员须按实际情况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提供虚假内容,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将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

1.笔试

笔试为专业科目考试,命题、阅卷以及考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安排。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做好试题印制、传递、回收等各环节保密工作,确保不出泄密问题。指定专人负责题本保密工作,印制后将题本锁入保险柜,确保题本安全。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若有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我院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考官由市科委考官、院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共7-9人),面试成绩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方法计算出每名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聘用手续所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自行承担。被聘用人员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天津市现行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规定。

十、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市科委进行监督指导,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十一、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65378058

附件:1. 2013年天津市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 2013年天津市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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