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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浏阳市201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含计生医护类]
发布时间:2013-01-22 09:01:00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揽万名人才,助浏阳腾飞”人才强市战略,为“建设美丽浏阳,打造幸福家园”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经研究,浏阳市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国家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100名到乡镇工作。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与试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全市共计划招聘100名。 

三、编制性质  

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全国普通高校且在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生不得报考);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放宽到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立足基层建功立业的志向;具有良好的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
(5)身体健康;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具体岗位专业要求见附件1); 

(7)浏阳市内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2、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20日9:00至2月25日17:00;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2月21日9:00至2月26日17:00;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3年3月7日9:00至3月9日17:00;报名网站为浏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lyrsj.gov.cn),报考人员也可通过浏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iuyang.gov.cn/)的相关链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见附件2)。  

(二)考试  

1、笔试: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5(含)方可开考,如低于1:5,则取消或核减该专业计划数。笔试分为申论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综合文秘岗位的专业知识科目内容为文稿撰写。按照申论成绩和专业知识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笔试成绩。笔试不指定复习内容和复习用书。笔试日期为2013年3月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入围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关证件(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等)原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三)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折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在单位或学校的品行表现、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等。 

如出现放弃面试和体检以及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情况时,均不递补。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者,在浏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组织实施和监督
本次选用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配合,市纪委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选用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1—8364065483652399)。
咨询电话:0731—836254168361200883655275  

本简章内容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浏阳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数和岗位条件
附件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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