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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开引进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13-01-18 10:25:34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组建于2005年,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的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拥有800张床位,22个病区,30个临床专科,18个医技科室,其中1个国家级重点专科,5个省级重点专科,目前正争创三级甲等医院。基于医院的发展需要,急需耳鼻喉、重症、急诊、儿科、针灸、胸外、影像、病理、放疗、检验、神经外科、中医、眼科、皮肤、推拿、乳腺、肿瘤内科、口腔、康复、超声、心电、麻醉、药剂专业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经市政府同意,今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2名上述专业主任或副主任(中)医师(检验师/药剂师)。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民主、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引进条件

引进人员应具有主任或副主任(中)医师(检验师/药剂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且有三年以上“二甲”医院工作经历,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具有主任(中)医师(检验师/药剂师)资格的拟引进人员,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1962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副主任(中)医师(检验师/药剂师)资格,年龄须在48周岁以下(1964年12月31日后出生)。

三、引进方式

1、报名

拟引进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5张小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到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人事科(电话:0550-3510810)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已在滁州市工作的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证明。

2、试用

经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卫生局资格审查,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安排到相应的专业科室试用1个月。试用时间满1个月的,发给3000元生活补助;不满1个月的,不发生活费。原则上,每季度末组织一次拟引进人员试用。拟引进人员应在试用通知限定时间内到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考核

由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用期满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了解所在科室评价、院领导评价以及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用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

4、体检和考察

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组织,对考核成绩合格且在本专业岗位排名第一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按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需通过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和原工作单位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

5、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由市卫生局确定拟引进人员,经市人社局审核后,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网站上公示一周。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引进人员,由市卫生局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市人社局下达聘用文件,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入编等手续。

引进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限期办理调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

引进人员实行事业编制内岗位聘用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对为医院服务满5年以上且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由医院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其中,正高职10万元,副高8万元。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于2013年1月17日起在滁州先锋网(www.czxfw.gov.cn)、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cz12333.gov.cn、滁州市卫生局网(www.ahczws.gov.cn)、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网站(www.czzxy.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止。)

2、上述每个专业岗位限引进一名主任或副主任(中)医师(检验师/药剂师),引进人数满12人,引进工作即行终止。

3、引进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会同市卫生局组织实施,市卫生局设立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开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组,承办具体事务。

4、引进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3074122)。

5、本公告相关事项委托市卫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0-3072797)。

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滁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滁州市卫生局

2013年1月17日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开引进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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