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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部分卫生类事业单位2013年1月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3-01-09 14:36:15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合川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区广播电视台等6个单位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考试与考核相结合。
二、招聘名额
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招聘4名、区项目投资服务中心招聘2名、区水资源管理中心招聘2名、区新闻信息中心招聘2名、区广播电视台招聘4名、区中医院招聘5名,共计19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截至报名前一日,在招聘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现仍在工作岗位,且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并具备以下条件的非在编人员: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三)符合招聘单位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四)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合川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公开招聘的范围。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7日至8日。  

2.报名地点: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政工人事部门。

3.报名手续。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及工作年限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和资格审查表。
4.初审报考资格。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表格和提供的材料,对照招聘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3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5.资格复审。各招聘单位将初审合格人员的报名和资格审查表以及其他相关报名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上报区人力社保局。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和专业)、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年限等。
6.发放准考证。拟于2013年1月17日至18日在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准考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领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笔试
1.笔试方式: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一科,总分100分。
2.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组织:由区人力社保局、区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全区统一试题、统一制卷、统一阅卷。 
六、面试
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成立由有关领导、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考核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综合全面的考察招聘对象的综合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进入面试人员按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考核招聘资格。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各单位的招聘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考察人员。
若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体检的组织: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八、考核考察
考核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主要查阅体检合格人员的个人档案资料,仔细核对年龄、学历、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特别是涉及违法违纪处理情况,要认真调查核实,并复印有关材料。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对象做出客观、真实、全面的评价,对考察对象做出客观、真实、全面的评价,写出考察材料,同时做好收集补充相关材料和整理归档工作。
九、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现聘用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职称、执业资格、总成绩等。
十、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并将拟聘人员按渝人发﹝2006﹞44号文件规定,报送市人力社保局备案。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3年以上,方可流动,未满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十一、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方面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对违反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合川区考核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表
合川区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到事业单位情况一览表
2013年1月7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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