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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南省双牌县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招聘工作简章
发布时间:2012-12-28 15:34:32

为加强我县卫生队伍建设,改善全县卫技人员结构,稳定卫生队伍,促进我县卫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扎实有序开展卫技人员招聘工作,特制订双牌县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招聘工作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成立双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进行面试、考核,择优聘用,由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县监察局、县卫生局组织实施。

三、招聘职位

双牌县招聘乡镇卫生院各类岗位专技人员56名(具体见职位表)。

四、招考条件及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工作,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学历及专业要求:

(1)临床专业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资格;护士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医技、药剂、计算机操作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医、护、药、技初级职称资格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内;取得医、护、药、技中级职称以上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

(3)符合职位要求条件,具体详情见《2012年双牌县乡镇场卫生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4)普通高校(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

五、考试聘用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7日至1月9日。

(2)报名地点:双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社局3号楼四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人社局、县编委办、县监察局、县卫生局联合进行资格审核。招聘职位报名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以上,方能开考,如未达到1:3的比例是否开考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根据专业情况而定)。

(4)报名费用: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交纳考务费200元。数码照像费20元。

(5)准考证由县人社局制发,报考人员持身份证于1月17日到人社局3号楼二楼公务员管理股领取。

2、笔试和面试

(1)笔试

①笔试时间:2013年1月20日上午8:30-10:30。

②笔试内容:报考医、护、药、技职位的,医学基础40分、相关专业知识55分、卫生类的法律法规知识5分。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与招聘职位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体检

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含加分折合)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遇笔试成绩(含加分折合)相同的,按资质高者排前。若资质相同者,以学历高者排前。若学历相同者,以参加工作时间先后排列。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根据本职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其结果张榜公示,并公示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考核(政审)

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进行。

八、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对象,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相应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相关手续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工作和学习档案到人社局验证,办理招聘手续,聘用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试聘期一年,试聘期间不适应本职工作的自行解聘,试聘合格的签订二年聘用合同,无资质人员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应资质,如三年内未取得相应资质者自行解聘。

九、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工资及绩效工资等待遇按事业单位同职同类人员同等对待。

十、本招聘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723662

双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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