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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12-12-28 09:06:01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大学同意,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2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及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省文明医院、爱婴医院、平安医院、绿色医院、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卫生部内镜专业技术培训基地、宁波市职业病医疗救治中心。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补助。医院现核定病床800张,实际开放床位880张,设有内、外、妇、儿、重症监护室等24个病区及手术麻醉科,开设60多个专家专科门诊。医院现有职工1114人,高级职称192人,中级职称276人;全院拥有硕士以上人员99人,其中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职责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招聘范围
肝胆外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临床微生物科等4各专科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各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2、历届生且具有卫生医药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脊柱外科2该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脊柱外科学、骨外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肝胆外科1该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普通外科学及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学历(学位);
胸外科1该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胸外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泌尿外科2该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泌尿外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普外科1该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普通外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耳鼻喉科1该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耳鼻喉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听觉与平衡医学中心1该科临床检测、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耳鼻喉科学及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妇产科3该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妇产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心内科1该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心内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神经内科1该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神经内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肾内科1该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肾内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儿科2该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儿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中医科1该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中医内科学及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麻醉科2该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麻醉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影像科1该科日常诊断、教学、科研等工作医学影像诊断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2年1月25日

2、报名办法: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人事信息”栏目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电子版和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学生证)、获奖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扫描件发至邮箱:ndfyrs@126.com,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574-87355643。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4、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人事科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

5、经宁波大学同意,认定本次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考指标数达不到3:1时,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同期在“中国医疗人才网”同步刊登。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资格审查地点: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人事科(宁波市人民路247号绣山医学楼五楼)。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研发能力、创新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3、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由招聘单位人事科通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没有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035508

附件: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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