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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永城市2013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2-12-26 09:30:42

为加强我市医疗卫生队伍人才建设,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队伍整体水平,优化医疗卫生队伍人员结构,根据我市医疗卫生系统用人需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85名。本方案公告期为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10日。
  一、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以上人员(详见永城市2013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职位一览表) 。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4、具有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
  5、具有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全日制二类本科以上28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二类本科以上并具有初级以上职称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拟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8日-2013年1月10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永城市人才交流中心 (芒山路南段)。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须提交材料:
  ⑴本人须填写《永城市2013年卫生糸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
  ⑵本人应持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拟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彩色近期同版免冠二寸照片二张。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一个专业技术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的要服从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卫生局统一分配。
  6、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7、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8、资格初审合格者,于2013年1月16日至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到永城市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
  (1)硕士研究生免笔试,其得分按所报专业技术岗位笔试考生的最高分计算。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二科,满分各为100分。
  (3)考试时间:2013年1月20日上午9:00-11:00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下午14:00-16:30测试《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5)笔试成绩于2013年1月28日公布,网址:http://www.ycs.gov.cn/。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5(四舍五入)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同一单位同一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淮。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七、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办理人事代理,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人社、卫生部门、用人单位共同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此次正式聘用人员纳入单位正式管理,享受所在单位人员同等待遇。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聘用人员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
  本方案由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0- -2752036 2718989 2712763
   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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