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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五大连池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2-12-20 10:27:41
为缓解我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问题,经市政府研究,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依据《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调整补充规定》,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用人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简介
五大连池市龙镇社区、永丰社区主要担负着社区内居民医疗康复、公共卫生、预防保健等项工作,系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居民医疗保健、计划免疫、公共卫生服务、合作医疗管理等项工作,系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保健院主要担负着全市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等项工作,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卫生局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合作医疗的核算、报销等管理工作,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均隶属于五大连池市卫生局管理。
二、招聘计划(岗位)
龙镇社区招聘岗位43名(临床医学专业岗位6名,护理专业岗位28名,临床医学检验岗位2名,药剂岗位2名,医学影像岗位3名,麻醉岗位1名,病理岗位1名);永丰社区招聘岗位5名(护理专业岗位2名,临床医学检验岗位1名,药剂岗位1名,中医临床岗位1名);市妇幼保健院2名(临床医学检验岗位1名,医学影像岗位〈B超〉1名);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岗位10名,护理专业岗位5名;卫生局合作医疗办1名(计算机岗位1名),总计66名。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五大连池市户口(2012年10月1日前户口在五大连池市),毕业生档案在五大连池市人社局;
应聘人员所报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市直单位及社区临床专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往届毕业生;
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专科以上毕业生或者具有临床助理执业医师资格人员;
护理专业招聘全日制统招中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执业护士资格人员(包括2012年参加国家考试取得合格标准,以网上成绩为准);
其它专业具有全日制统招中专或专科以上学历;
计算机专业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往届毕业生;
临床专业报名人数低于应聘人数时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招聘方式。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曾受过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3、热爱卫生事业,工作态度积极,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4、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护理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其它岗位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于2012年12 月 19 日— — 2012年 12 月 28 日由招聘办公室通过政府网站、手机信息及广播电台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4张,填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2,特殊情况,经五大连池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12 月 20 日— 12 月 31 日
报名地址:五大连池市卫生局人事股
联系人: 张玉亭 高俊华
电话: 6329967 6322629 
要求:报名需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护士执业证书或考试成绩单、户口簿(以上需交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免冠蓝底照片4张。要填写报名登记表和健康体检表,同时交考务费300元,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报名资格。
(四)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笔试成绩为100分。
如考试成绩出现并列不能确定应聘人员时,就成绩并列人员重新考试确定应聘人员。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五大连池市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体检时间: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社会、学校等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对考核任定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五大连池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五大连池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期为三年(含试用期6个月)。其它各项工资福利待遇与五大连池市卫生在岗职工人员相同,纳入卫生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在三年内必须取得执业资格,未取得执业资格人员聘用期满后自动解除合同)。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五大连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 大 连 池 市 卫 生 局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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