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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2-12-14 08:58:13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江苏省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为淮安市医疗、教学、科研指导中心。为适应事业发展需要,改善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并报市卫生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在编)210名。现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3. 硕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

5.招聘岗位要求及其它条件(详见《淮安市第一人民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应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先投档后确认的方式进行,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即可向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投递自荐材料。

2、根据招聘条件,由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应聘人员自荐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由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根据应聘人员就读学校、研究方向、研究成果等综合情况进行初步筛选,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按招聘岗位表中专业的分类,分批分期组织面试。

3、参加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按通知时间到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淮安市淮阴区北京西路6号)人事处现场确认,联系电话:0517-84923364,联系人:田璇。

(二)考试

1、考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的时间:初步定于2013年元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4、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则全部参加面试。

(三)体检与考核

1、参加面试的人员由淮安市第一民医院在面试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在体检和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员。因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体检和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考核不合格情形参照《2011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第十五条执行。

(四)公示

体检和考核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rsj.huaian.gov.cn/ )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进编)等相关手续。

三、聘用及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二年内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考聘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 安 市 卫 生 局 80831677

淮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83671213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84907276

本简章由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淮安市第一人民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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