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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连云港市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12-12-13 09:07:28

更好地开展药品检验工作,促进口岸药检所的创建,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连云港市药品检验所201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规定的应聘基本条件。
2、2012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关待遇
对被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3日—12月27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携带报名表和个人材料至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教处报名。
(2)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8-85836736、85836735
地址:连云港市郁州南路2号。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连云港市药检所201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个人简历,1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各层次学历、学位、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五、遴选程序
1、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报名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自动丧失面试资格,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直接参加面试。
(2)考试考核
招聘组织单位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考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考核安排。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定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3)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4)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5)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应聘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将不保留其录用资格。
八、举报投诉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如有异议,可以向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0518-85454546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食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连云港市药品检验所201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附件2:连云港市药品检验所201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详情见下载文件)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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