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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中心医院关于直接考核补充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2-12-12 09:41:06

绵阳市中心医院,绵阳市公益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绵阳市卫生局。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同意,按照《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规定,面向社会公开直接考核补充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绵阳市中心医院实名网站上发布)。

一、招聘岗位、名额:

普通外科学博士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在职人员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以上;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吃苦耐劳;

4、愿意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5、身体健康。

(二)专业及其他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外科学博士研究生毕业,有五年以上三甲综合医院普外科临床工作经历,且热爱卫生事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方式

考核的方式:采用综合面试直接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直接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不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有关事项如下: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日-2012年12月14日(每日9:0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绵阳市中心医院行政二楼人力资源部(涪城区常家巷12号)。联系人:胡老师 尹老师 联系电话:0816-2242787、2235417。

3、携带资料: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书以及能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等。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考核时的资格复审,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审核、资格复审、确认由市中心医院负责。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由绵阳市中心医院组织参加综合面试及专业技能考核。

六、体检

考核合格者,还须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七、公示

将拟聘人员,在市中心医院张榜公示,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拟聘岗位、体检结论、考核情况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市中心医院到市人社局办理审批手续。市人社局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

九、招聘工作纪律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

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 0816-2242787

监督电话:

市卫生局人事科: 0816-2212973

十一、本公告由市中心医院负责解释。

 

绵阳市中心医院

201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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