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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卫生系统赴医学类院校公开招聘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2-11-30 09:14:12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及相关规定,结合各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经人力社保局核准,现就平湖市卫生系统赴浙江中医药大学、温州医学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1:2013年平湖市卫生系统、嘉兴港区医院赴医学类院校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求的专业、学历要求;
(三)年龄18—35周岁,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四)其他招聘岗位的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实施公开招聘。
(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地点: 
1.浙江中医药大学:时间,2012年12月3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学术报告厅)。
2.温州医学院:时间,2012年12月4 日(星期二 )上午9:00~11:30;地点:学院路育英学术馆一楼会议室。
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和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规定地点报名。报名时,填写《2013年平湖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附件2)、《平湖市卫生系统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应聘人员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附件3)一式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当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采用面试形式,按照招聘岗位逐一组织面试。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平湖市人才网、卫生网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报考人员的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与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湖市人才网、卫生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必须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年限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服务年限内不能办理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手续。
4.本简章未尽事宜,经人力社保局、卫生局商量决定。
五、联系方式
平湖市卫生局人事科 联系人:陆娣瑛,吴伟凤 
联系电话:0573-85267033,85023587

附件 

1:2013年平湖市卫生系统、嘉兴港区医院赴医学类院校招聘计划;
2:2013年平湖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
3:平湖市卫生系统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应聘人员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

http://wsj.pinghu.gov.cn/wMcms_ReadNews.asp?NewsID=10586 



平 湖 市 卫 生 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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