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详情
重庆彭水面向2013年招聘县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2-11-26 11:42:05

  为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切实解决当前我县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13年全日制普通医科类高校招聘应届毕业生49名 (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彭水自治县面向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县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的招聘名额和专业,由县编办、人社局、卫生局及用人单位根据现场报名情况研究,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组织实施招聘。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
  7.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②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⑤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⑥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湖北医药学院招聘会:  
  时间:2012年11月26日8:30-17:00
  地点:湖北省十堰市湖北医药学院子会馆二楼。
  (2) 重庆市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医药卫生类专场会
  时间:2012年11月29日8:30-14:00  
    地点:重庆市高新区科园四路269号重庆展览中心
  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须持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加成绩单)或201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写明学历、专业并加盖学校(院)公章)和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考试报名表》,并领取《准考证》。
  (3)开考比例: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名额。经市人力社保局确认的紧缺岗位,可以放宽到1:2。
  (二)考试考核
  考试时间地点于报名当天确定。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聘者,不受本招聘计划名额限制,在市人力社保局单独核准的指标数额内,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本专业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2.面试
  面试人选按1:2的比例,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除经核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外,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以及无法递减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报名当天通知为准。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情况,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成绩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中,硕士研究生参考总成绩即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彭水县卫生局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笔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结合本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缺额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卫生局及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不予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相关事宜,可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到指定地点报到,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学位)证的,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公招工作中,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彭水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 彭水自治县面向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县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招聘
单位
岗位岗位
类别
及等级
单位
性质
招聘
名额

学历
要求
专业要求年龄
要求
联系
方式
彭水县
人民医院
医学影像专技
12级
差额拨款
事业单位
2
1.报考专技12级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报考专技13级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医学影像学3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王敏:
023-78492047,
手机:13609482263
麻醉2麻醉学
口腔1口腔医学
病理1病理学
儿科2儿科学
眼耳鼻喉2眼耳鼻喉
临床医学12临床医学(眼、耳、鼻、喉专业方向除外)
药学1临床药学或药学
放射治疗师1放射治疗技术
物理师1物理学及相关专业
财会1会计学及相关专业
人力资源管理1公共事业管理或卫生事业管理
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网络管理1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
放射技师专技
13级
2医学影像或医学影像技术
彭水县
中医院
医学检验2医学检验朱在芬:023-78448891,
手机:13896483265
麻醉专技
12级
1麻醉学
临床医学3临床医学(眼、耳、鼻、喉专业方向除外)
医学影像2医学影像学
口腔1口腔医学
眼耳鼻喉1眼耳鼻喉
财会1会计学及相关专业
彭水县
妇幼保健院
临床医学全额拨款
事业单位
1临床医学(眼、耳、鼻、喉专业方向除外)霍霞:023-78492178,
手机:13896418999
麻醉专技
13级
1麻醉学
医学影像1医学影像学
彭水县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医学影像1医学影像学彭克发:023-78441656,
手机:13996916275
临床医学专技
12级
2临床医学
彭水县结核病防治所临床医学1临床医学周如刚:
手机:13996903360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