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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2-11-19 10:29:37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准,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面向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数量

(一)招聘对象。

1.县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3年上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精神医学、麻醉、医学影像(B超)、医学影像(放射)、医疗设备维修等可适当放宽到专科学历)。

2.乡镇(街道)卫生院:2013年上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单位及数量。

县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50人,乡镇(街道)卫生院招聘68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仪态端庄,语言流畅,思维敏捷,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强。

(三)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相同或相近。

(四)曾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 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 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办法

(一)研究生招聘办法。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按照各单位各岗位指标进行考核招聘,根据初选和专家组面试的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招聘人选。

(二)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招聘办法。

1.初选。凡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的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及专业需求,每位人员只能选择《信息表》中一个岗位应聘。按照招聘指标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特殊紧缺岗位除外)。

报名资料:所在院校出具的2013年上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内容及格式见附件)、本人自荐书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近期免冠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毕业院校及专业)。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告知本人,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20分,《医学基础知识》80分,总分值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时间为90分钟。参加考试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请自带必需的文具用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最后一名人选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以学历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行业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和县卫生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具有2012年7月以后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的,可不再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招聘人选。

体检时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院校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六、确定招聘人员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招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 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规定,签订就业协议,到应聘单位正式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确定人事关系,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聘用人员须在报考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流动。签订协议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学校就业协议书。

截止2013年7月31日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2016年12月31日前尚未取得执业资格的,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和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报考人员及有关院校应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若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考生要保持信息畅通,对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内参加招聘的,一律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考生应注意安全,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考生自负。

八、日程安排

11月17日参加成都中医药大学双选会;

11月18日参加重庆市卫生人才双选会;

11月21日到重庆医科大学组织开展招聘工作;

11月22日参加川北医学院双选会;

11月24日到泸州医学院组织开展招聘工作。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阳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徐源泉 13983545988,023-55339503

谭梁栋 15923429969

附件1: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信息表

附件2: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书

文件附件: 点击下载附件:毕业生证明.doc

文件附件: 点击下载附件:卫生招聘指标.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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